来源 :界面新闻2022-11-09
青岛中程11月9日公告,青岛证监局决定对公司、董事长邱岳、总经理李向罡、董事会秘书赵子明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
根据公司《关于累计达到重大诉讼的公告》,前期印度尼西亚投资部长分别签发了对公司子公司PT.MadaniSejahtera(青岛中资中程印尼苏岛镍矿有限公司)和PT.IntegraPrimaCoal(青岛中资中程印尼东加煤矿有限公司)采矿权证撤销令。公司相关子公司分别向印度尼西亚雅加达行政法院提起了诉讼,涉案金额累计1.55亿元,占2021年末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12.92%。公司未及时披露相关重大诉讼信息。公司董事长邱岳、总经理李向罡、董事会秘书赵子明对公司存在的上述问题承担主要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