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广州李和亮律师2021-10-13
聚龙股份有限公司(*ST聚龙,300202)在2021年10月13日发布了《关于公司股票交易其他风险警示情形的进展公告》。公告内容显示,此前公司股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截至本公告日,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资金占用、违规担保剩余款合计24,731.59万元。
聚龙股份(*ST聚龙,300202)表示,截至目前公司经营运转正常,管理团队稳定,暂未对公司生产经营带来实质性影响。公司现金流情况良好,未出现银行等金融机构抽贷、断贷的情形。公司市场信誉保持良好,未因该事件造成重大合同不能履约的情形。
在7月13日,聚龙股份(*ST聚龙,300202)发布公告称公司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公司及实控人柳长庆、柳永诠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值得关注的是在此一周前,公司及实控人柳长庆、柳永诠还收到了辽宁证监局出具的警示函。警示函内容显示,经查明,聚龙股份及其相关当事人存在对关联方担保以及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未履行决策程序亦未及时披露违反《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违规问题。
业内人士分析,此次聚龙股份被立案调查或许与此事件有所关联。根据《证券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上市公司因信息披露违法被证监会处罚,受损投资者可依法起诉索赔。目前聚龙股份仅在立案阶段,具体情况如何,还需等待证监会的调查结。现提醒适格投资者可预先报名索赔,待行政处罚结果出来可立即提起索赔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