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新浪财经2021-07-19
2021年7月9日,纳川股份(维权)(300198)发布公告称,公司董事长陈志江先生和由陈志江先生担任法人代表的公司全资子公司纳川贸易,分别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调查通知书》(深专调查字2021344号、深专调查字 2021342号),因纳川贸易、陈志江、张晓樱等涉嫌共同操纵纳川股份股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有关规定,决定对纳川贸易及陈志江先生进行立案调查。(纳川股份维权入口)
消息报出后,7月12日,纳川股份开盘大跌超10%,股价一度创出3.20元/股的新低。
纳川股份没有解释立案调查的具体原因,仅表示本次调查不会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影响陈志江的正常履职,公司及子公司目前生产经营秩序正常,各项业务稳步推进。
官网资料显示,福建纳川管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创立于2003年,是集管材研发、制造、管道修复、管道工程服务、管网投资运营为一体的埋地排水管网综合服务商,是中国长江三峡集团的下属企业。
值得注意的是,公司3月29日发布公告,控股股东、实控人陈志江拟将其持有的公司5168万股股份(合计占公司总股本的5.01%)协议转让给长江环保集团,转让价格为4.30元/股,转让总价为2.22亿元。转让完成后,陈志江的持股比从20.95%下降至15.94%,长江环保集团的持股比则从10.27%增至15.28%。
随后,纳川股份在4月26日实行了一次激励计划,根据公告,陈志江作为董事长、总经理获授限制性股票120万股,占首次授予总量的7.14%,占公司总股份0.12%,与其他几位公司高管、核心业务骨干等58人一道,此次授予股票价格均为2.4元/股。
从股权转让到股权激励的前后操作引起了深交所的关注,其下发关注函表示,要求公司说明该授予价格是否有利于上市公司的持续发展,是否存在变相向激励对象利益输送的情形,是否损害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
关于激励计划股票价格的公允性,公司表示,授予限制性股票的价格2.4元/股为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公布120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50%,是公布前1个、20个、60个、120个交易日中最高的价格。公司对陈志江实施股权激励、授予价格的确定及授予数量的确定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表示,陈志江部分股份转让给长江环保集团后,不再是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公司将变为无实际控制人。
据财报显示,公司业绩表现平平,2020年实现营收8.95亿元,同比增长10.7%;归母净利润4822.06万元,同比减少79.67%。今年一季度,公司营业收入1.44亿元,同比增长30.07%,归母净利润24.1万元,同比减少93.96%。
截至2021年3月31日,纳川股份有股东数26119户。
二级市场上,纳川股份股价在今年2至3月有小幅上涨,但从去年年中至今总体处于下行趋势。截至2021年7月16日收盘,纳川股份报3.27元,较2020年末的5.15元下跌36.5%。
北京市盈科(无锡)律师事务所齐程军律师提示,纳川股份(300198)索赔条件暂定:上市后到2021年7月9日期间买入纳川股份,且在2021年7月9日收盘时仍持有该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可以办理索赔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