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界面2022-04-13
4月13日,深交所创业板公司管理部向福能东方关注函,要求结合公司章程或公司相关制度文件说明上述债权重组事项是否属于应当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方可实施的事项,公司在未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的情况下,对外签署协议及办理华懋伟业工商变更以及未及时披露签署协议的原因,公司签署的协议与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的债权重组方案是否存在差异,以及相关责任人员,包括作出签署协议的决策人员、使用公章的审批人员、知悉相关情况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负责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的人员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