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搜狐财经2022-01-06
2021年12月30日,新研股份(300159)发布公告称,创业板公司管理部针对其发布的《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表示关注。

新研股份披露拟不再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并拟聘任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2021年年报审计机构。立信所已连续十年为新研股份提供审计服务,但2020年度,则对新研股份的财务会计报告出具的审计意见为保留意见。
此前2021年11月8日,新研股份公告其因涉嫌信披违规被证监会立案调查,随后股票交易价格连续3个交易日(2021年11月9日、2021年11月10日、2021年11月11日)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超过30%。

针对上述的损失,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俞强律师团队提醒投资者,依据证券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等后期证监会调查结束,如果新研股份被证监会正式处罚,则符合以下条件的受损投资者可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索赔诉讼。另外,投资者也可以通过小程序搜索俞强律师在线登记索赔委托意向。暂定在2021年11月8日前买入新研股份(300159),并于2021年11月9日卖出或继续持有而受损的投资者,可进行索赔,但最终索赔条件和承担责任的主体以法院认定为准。
2021年12月15日,深交所已对新研股份及公司部分责任人员给予通报批评的处分。

经深交所查明,新研股份业绩预告披露的预计净利润与年度报告披露的经审计净利润相比,存在重大差异且未及时修正。
《2020年度业绩预告》中预计2020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亏损9亿元至12亿元。4月15日,新研股份披露《2020年度业绩预告修正公告》,将2020年度预计净利润修正为亏损23亿元至24.2亿元。4月30日,新研股份披露《2020年年度报告》,2020年度经审计净利润为亏损25.58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