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公司公告2025-01-24
振东制药公告,2025年1月24日,公司收到仲裁委员会仲裁庭送达的《(2025)中国贸仲京裁字第0227号裁决书》,经仲裁委员会调解,仲裁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根据《仲裁法》等相关规定,仲裁庭经合议作出裁决,裁决摘要如下:(一)本公司在2025年1月20日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朗迪公司支付人民币1亿元。
(二)本公司在2025年1月20日后30个工作日内向朗迪公司支付人民币2亿元。
(三)本公司在2025年1月20日后60个工作日内向朗迪公司支付人民币1亿元。
(四)本公司在2025年1月20日后6个月内,且在满足相关条件的情况下向朗迪公司全资子公司支付人民币1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