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金融界2024-10-10
新锦动力公告称,2024 年 10 月,公司收到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送达的与闫瑶追偿权纠纷案的《民事判决书》。法院判决公司向闫瑶支付代偿款及利息,包括 2,000 万元及相应利息(自 2023 年 2 月 8 日起算)、10.35万元及相应利息(自 2023 年 2 月 9 日起算)、136.28万元及相应利息(自 2022 年 5 月 16 日起算),并驳回原告其他诉讼请求。前期已披露的离职员工劳动争议案中,郝晋旭案维持一审判决结果,刘晓钦案达成和解撤诉。截至本公告出具日,除已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外,公司及子公司连续十二个月发生的累计诉讼、仲裁事项涉及人民币 405.50 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