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格隆汇2022-01-05
恒泰艾普(300157.SZ)公布,公司于近日分别收到山东厚森投资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厚森投资”)、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银川中能新财科技有限公司(“银川中能”)作为信息披露义务人分别编制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根据前述文件:
1、2021年12月30日,厚森投资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银川中能签署了《表决权委托协议》,银川中能将其所持有的恒泰艾普6600万股股票的表决权即9.27%的表决权在委托期限内不可撤销的委托给厚森投资;
2、2022年1月4日,根据厚森投资与孙庚文签署的《表决权委托协议》,孙庚文将其所持有的恒泰艾普3535.51万股股票的表决权,即4.96%的股份表决权在委托期限内委托给厚森投资,厚森投资接受上述委托,厚森投资与孙庚文确认协议为表决权委托协议,非一致行动协议。
此次权益变动完成后,厚森投资作为信息披露义务人表示不排除在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上市公司股份的可能。信息披露义务人若在未来12个月内增持上市公司股份,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履行相应的程序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此次权益变动完成后,银川中能作为信息披露义务人表示在未来12个月内不会主动增持或减持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信息披露义务人如未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件的,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