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金融界2024-04-25
4月25日消息,中金环境公告称,公司已于2024年4月24日与无锡市市政公用产业集团有限公司签署《南方中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与无锡市市政公用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之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合同之终止合同》(以下简称“《终止合同》”)。《终止合同》的主要内容包括:自本终止合同生效之日起,《股份认购合同》终止,对双方不再具有约束力;双方就《股份认购合同》的签署、生效及履行情况不存在任何争议、纠纷或潜在的争议、纠纷,不存在违约情形。公司终止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情况与可持续发展造成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