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金融界2024-02-19
2月19日消息,中金环境公告,公司与业绩承诺方因业绩补偿事项纠纷,经过上海国际仲裁委员会裁决,业绩承诺方应向公司支付业绩补偿款项人民币1.22亿元、部分仲裁费用82.2万元。为更好地实现赔偿款的回收,公司与业绩赔偿方达成执行和解方案,并签署了《执行和解协议书》。根据《执行和解协议》的约定,业绩赔偿方在2023年12月31日前应当支付赔偿款1266.63万元(含利息)。2023年12月29日,公司收到来自业绩赔偿方支付的本期赔偿款200万元;近日,公司收到来自业绩赔偿方支付的本期赔偿款300万元。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已累计收到业绩赔偿方支付的本期赔偿款500万元。公司将持续督促业绩赔偿方履行本期赔偿款差额部分766.63万元及逾期利息,积极维护公司的利益,并将根据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