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爱集微2024-11-09
近日,根据深交所发布公告,经纬辉开及相关当事人因违规行为受到通报批评处分。该事件涉及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陈建波、董事吕敬崑、董事Hoo Yong Keong、董事会秘书刘冬梅及时任董事会秘书江海清。
经查明,2024年3月6日,经纬辉开披露《关于子公司对参股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显示,公司子公司New Vision Display,Inc.(简称“NVD”)与 ReviverMX,Inc.(简称“Reviver”)签署增资协议,以0.43美元/股的价格认购Reviver发行的优先股。因公司董事长陈建波、董事吕敬崑、董事Hoo Yong Keong均持有Reviver股份,前述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2024年4月23日,经纬辉开披露《关于公司对外投资的补充公告》显示,NVD实际已于2023年4月21日、2023年8月31日分两批次完成对Reviver股份的认购,交易金额合计1.57亿元,占公司2022年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6.17%。经纬辉开未及时就上述关联交易履行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深交所认为,经纬辉开以及经纬辉开董事长兼总经理陈建波、董事吕敬崑、董事Hoo Yong Keong、董事会秘书刘冬梅、时任董事会秘书江海清未能恪尽职守、履行诚信勤勉义务,违反相关规定,决定对经纬辉开、经纬辉开董事长兼总经理陈建波、董事吕敬崑、董事Hoo Yong Keong、董事会秘书刘冬梅、时任董事会秘书江海清给予通报批评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