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金融界2024-10-15
10月15日消息,东方日升公告称,公司于近日接到控股股东林海峰先生的通知,获悉其将所持有的本公司部分股份进行质押。本次林海峰质押股份合计1500万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5.30%、占公司总股本比例1.32%,质押起始日为2024年10月14日,质权人分别为嘉兴市佳实典当有限责任公司和浙江银通典当有限责任公司,质押用途为融资。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林海峰持股数量为2.83亿股,持股比例24.82%,本次质押后质押股份数量为1.58亿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56.00%、占公司总股本比例13.90%。本次股份质押用途为补充质押,不用于满足上市公司生产经营需求。林海峰先生未来半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为1.4亿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49.64%,占公司总股本比例12.32%,对应融资余额5亿元;未来一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为1800万股(不含半年内到期质押股份),占其所持股份比例6.36%,占公司总股本比例1.58%,对应融资余额9600万元。林海峰先生具备资金偿还能力,还款资金来源包括股票红利、投资收益及其他收入等。
林海峰先生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本次股份质押事项对上市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等不会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不存在对公司业绩补偿义务的情况。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林海峰先生所持股份不存在强制平仓或被强制过户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