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段时间,*ST嘉寓风波不断,深陷债务、诉讼等纠纷,股票多次异常波动。6月6日,深交所对*ST嘉寓下发2023年年报问询函,就其应收账款、业务合同、债务纠纷等问题进行问询。
深交所要求*ST嘉寓说明2022年末应收账款是否存在应单项计提坏账准备而未计提单项计提的情形,是否可能触及财务类退市情形,是否对控股股东存在重大业务依赖,是否可能导致公司未来持续经营能力存在重大不确定性,签署合同是否涉及不当利益输送等。
官网资料显示,*ST嘉寓是集研发、设计、生产、施工于一体的建筑节能、智能、光热光伏、门窗幕墙系统提供商。截至6月7日收盘,*ST嘉寓股价为1.16元/股,涨幅为5.45%。
被疑对控股股东存重大业务依赖
6月6日,深交所对*ST嘉寓下发2023年年报问询函,要求其说明应收账款、计提坏账、是否对控股股东存在重大业务依赖等问题。
*ST嘉寓年报显示,公司应收账款期末账面余额22.46亿元,其中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账面余额6.03亿元,累计计提坏账准备3.60亿元;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账面余额16.43亿元,累计计提坏账准备13.51亿元,本期收回或转回单项计提坏账准备2.44亿元。合同资产期末账面余额9.57亿元,已计提减值准备6.37亿元。公司2022年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0.26亿元。
深交所要求*ST嘉寓说明单项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的具体情况,包括但不限于所涉及的客户名称、金额、应收账款明细及发生时间,坏账准备计提时间,收回或转回的原因及合理性,相关会计处理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规定。2022年末应收账款是否存在应单项计提坏账准备而未计提单项计提的情形,在此基础上说明是否涉及2022年财务信息进行追溯调整,如是,说明公司是否可能触及《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10.3.1 条第四项标准,从而构成《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10.3.11 条第一项的财务类退市情形。
年报显示,*ST嘉寓2023年实现营业收入12.04亿元,同比下降38.38%,其中,建筑装饰业务实现收入0.87亿元,同比下降79.22%,光伏产业链相关业务实现收入10.26亿元,同比下降30.83%,光热+业务实现收入0.78亿元,同比增长120.24%。深交所要求*ST嘉寓分别列示按履约进度确认收入的建筑装饰业务、光伏产业链相关业务、光热+业务实现收入前十大合同的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名称、合同金额、项目总包方、分包方(如有)、业主方、合同签署日期、约定工期、履约进度、本期及累计收入及成本确认情况、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期末余额。
2023年,*ST嘉寓前五名客户合计销售额11.01亿元,占全年营收总额的91.50%,其中公司对甘肃嘉年节能科技有限公司的销售额达6.46亿元,占全年营收总额的53.65%。深交所要求*ST嘉寓区分业务类型列示2021年至2023年公司对控股股东及其下属企业的销售总额及占当年相关业务总营收的比例、公司销售产品的最终流向或承包项目实际运营情况,并说明2023年对控股股东及下属企业的销售额占全年营收总额较大的原因、合理性及必要性,是否对控股股东存在重大业务依赖,是否可能导致公司未来持续经营能力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是否严格遵守“尽量减少并规范关联交易的原则”首发承诺。
存在不当利益输送?
深交所问询函中提到,年审会计师对*ST嘉寓2023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出具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形成保留意见的基础为:2021年5月,*ST嘉寓子公司辽宁嘉寓建筑节能科技有限公司与朝阳嘉寓洁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朝阳洁能”)签署了《辽宁朝阳嘉寓龙城 75MW 风电场项目 PC 总承包合同(标段一)》及《辽宁朝阳嘉寓龙城 75MW 风电场项目 PC 总承包合同(标段二)》,由辽宁节能公司承接上述总装机容量为150MW的风电场PC总承包业务,合同金额合计为10.05亿元。截至收到解除总承包合同通知书日,辽宁节能公司累计确认项目完工率为67.10%,本年度确认收入2.19亿元。
因朝阳洁能向*ST嘉寓提起诉讼,年审会计师无法获取朝阳洁能及监理方出具的工程量确认资料等必要的收入确认的外部资料,亦无法执行工程函证、业主访谈等审计程序。年审会计师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判断该项收入确认是否准确、恰当。2023年8月16日,*ST嘉寓披露的《关于日常经营重大合同出现重大不确定性的公告》显示,朝阳洁能在与辽宁节能签订总承包合同之时系公司控股股东嘉寓新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根据控股股东的说明,基于商业安排,控股股东已于2022年7月将该项目公司交割至华能新能源,辽宁节能解除总承包合同违反了华能新能源对控股股东的承诺。
深交所要求*ST嘉寓说明于合同签订时上述项目的实际业主方,并说明甘肃嘉年在上述项目中承担的具体职责,*ST嘉寓未与实际业主方直接签约的原因,相关交易安排是否具有商业合理性,是否涉及利益输送。并说明辽宁节能项目公司股权发生变更的具体原因,*ST嘉寓于2021年签约时是否已知悉朝阳洁能项目公司的股权后续将发生变更。说明*ST嘉寓作为债权人就朝阳洁能项目公司股权变更及债权债务转移是否履行必要的审议披露程序,是否符合《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一条、《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7.2.1 条第七项、第7.2.7 条、第 7.2.8 条的有关规定,*ST嘉寓是否采取了必要措施维护公司权益、是否涉及不当利益输送。
深交所将核查其股票交易
年报显示,*ST嘉寓2023年末货币资金余额为0.40亿元,较期初减少73.51%,短期借款、应付账款及合同负债余额分别为5.90亿元、15.26亿元、4.77亿元。2023年末,*ST嘉寓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14.85亿元,未分配利润为-23.96亿元,资本公积余额为1.48亿元,预计负债余额为0.63亿元。
6月3日,*ST嘉寓披露《关于被债权人申请重整及预重整的提示性公告》显示,公司债权人钱程以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297.85万元,主要资产变现能力较弱,已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请求法院对公司进行重整及预重整。
在该公告发布后,6月4日和6月5日,*ST嘉寓股价连续2个交易日涨停,突破1元。6月6日*ST嘉寓股价继续上涨,截至当日收盘,报收1.1元/股,当日涨幅6.8%。6月7日收盘,*ST嘉寓股价报于1.16元/股,涨幅为5.45%。
此外,*ST嘉寓在4月10日披露《关于累计诉讼的公告》显示,公司未决诉讼案件275件,金额共计约12.30亿元。
深交所要求*ST嘉寓说明提起重整事项的债权人与公司、公司董监高、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是否存在关联关系,相关债权人提请重整申请前是否与公司进行沟通,并结合公司现有货币资金情况说明不能偿还欠款的原因,公司当前生产经营是否陷入全面困境。相关债权人提请重整的时间在*ST嘉寓股价跌破1元后,深交所要求*ST嘉寓说明是否存在联合债权人利用重整利好事项炒作股价的情况,并要求*ST嘉寓向深交所报备提请重整事项内幕信息知情人(如有),深交所将对公司股票二级市场交易开展核查。
有投资者认为,*ST嘉寓原来在建筑装饰行业,转型新能源光伏赛道后,光伏产能过剩,此外自身现金流紧张,前路堪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