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新浪财经2022-03-29
3月29日,深交所向嘉寓股份(300117.SZ)发出关注函。关注函指出,公司控股股东嘉寓新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嘉寓集团)拟将其持有的公司1.86 亿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26.00%)以协议转让的方式转让给田新甲,田新甲系公司董事长,与嘉寓集团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田家玉系父子关系。同日,田新甲和嘉寓集团签署了有效期为 36 个月的《一致行动协议》(协议),自公司股份过户完成后生效。本次协议转让完成后,公司实际控制人将由田家玉变更为田家玉和田新甲共同控制,合计持股比例为39.26%。深交所请嘉寓股份结合相关规定,论证田新甲与嘉寓集团是否本身即为一致行动人,如是,请补充说明前述协议且约定该协议自生效之日起有效期为 36 个月的原因、合理性及必要性;并请说明本次股份转让是否触及《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要约收购情形,请财务顾问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