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广州李和亮律师2021-10-29
2021年10月29日,吉药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吉药控股,300108)发布了《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告内容显示,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51,879,835.67元,同比上年减少22.79%,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亏损71,999,121.20元,同比上年减少35.60%。公司董事会认为该报告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经营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值得注意的是,此前吉药控股(300108)发布《关于终止重大资产重组暨公司股票复牌的公告》,披露“经公司与修正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友好协作,待该办法具体实施细则出台条件成熟后,再继续推进谋划上市公司控制权转让、筹划发行股份等方式购买修正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100%股权事宜”。实际上,该等事宜并不存在。《公告》披露后,吉药控股股票连续2日涨停,股价从5.40元涨至6.53元,涨幅20.93%。此举引发修正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声明及交易所问询。2019年7月26日收市后,吉药控股发布《关于终止重大资产重组暨公司股票复牌的公告的更正公告》,披露“公司与修正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不再筹划相关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信息。
吉药控股(300108)的上述行为,违反了《证券法》第六十三条“发行人、上市公司依法披露的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完整,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规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吉林监管局于2019年11月27日,公布了对吉药控股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19]4号)。依据拳法,符合在2019年7月25日至2019年7月26日期间买入吉药控股股票,并且在2019年7月27日之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该股票的投资者可提起索赔。(最终结果以法院判决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