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和讯网2021-12-27
达刚控股(300103.SZ)公布,公司董事李太杰于2021年12月24日收到陕西证监局下发的《关于对李太杰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陕证监措施字【2021】40号)。
经查,李太杰担任达刚控股董事期间,子女李飞宇于2021年11月4日-12月6日期间累计买入公司股票5000股,累计卖出公司股票12.06万股,构成短线交易,违反了《证券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陕西证监局决定对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