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广州李和亮律师2022-06-13
关于投资者诉甘肃金刚玻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金刚玻璃,300093)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一案仍在持续立案中。该索赔案此前已在汕头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目前仍有部分投资者陆续向法院递交索赔材料中。在此提醒,还未参与索赔的适格金刚玻璃(300093)投资者可尽快报名参与诉讼。
在2020年4月17日,金刚玻璃(300093)被查明2015年至2018年相关财务报告中存在虚假记载、重大遗漏的违法行为,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20〕3号)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市场禁入决定书》(〔2020〕1号)。
此前,金刚玻璃(300093)披露关于投资者索赔诉讼进展:截止至2021年6月22日,公司共计收到78起索赔材料,涉案金额共计5099.98万元。目前,部分案件已经开庭。依据目前公开信息,凡符合在2015年8月21日到2019年1月25日之间买入金刚玻璃(300093)股票,且于2019年1月25日之后卖出或持续持有金刚玻璃(300093)股票的受损投资者中,还未参与索赔的可尽快报名诉讼为自己挽回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