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上海证券报2024-05-15
5月14日,金通灵造假案涉案的多家中介机构及执业人员收到深交所“罚单”。其中,华西证券、大华会计师事务所被实施6个月暂不受理文件的“资格罚”,2名保荐代表人、3名签字会计师被实施1年至3年暂不受理文件的“资格罚”。
上海证券报记者注意到,本次是注册制下深交所首次对保荐机构、会计师事务所实施暂不受理文件的“资格罚”,将影响两家中介机构在全市场的在审项目和执业服务。这距离今年4月底深交所对晶宇环境开出深市首单IPO“资格罚”,间隔不到两周时间。
“资格罚”接连出炉的背后,是持续释放的严监管信号。新“国九条”明确提出,严把发行上市准入关,强调要进一步压实发行人第一责任和中介机构“看门人”责任,坚持“申报即担责”,严查欺诈发行等发行违规行为。业内人士认为,注册制下,通过有力有效的监管,压实市场各方责任、推动各方归位尽责,是塑造良好市场生态、从源头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关键。
确立压实中介机构责任的鲜明导向
今年1月,因连续6年财务造假,金通灵和多名时任董监高被江苏证监局和深交所严厉处罚。
近期,江苏证监局对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华西证券等中介机构和相关责任人员开出多张“罚单”。5月14日,深交所对涉及金通灵财务造假案的保荐机构、会计师事务所、独立财务顾问、债券承销机构等5家中介机构,以及12名中介机构执业人员作出纪律处分,全面追责。
记者观察到,本次深交所对华西证券、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和保荐代表人等采取的暂不受理的纪律处分,与江苏证监局实施的暂停保荐业务资格、市场禁入等行政处罚措施基本一致。但对于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其中1名签字会计师,江苏证监局给予5年市场禁入,深交所则根据规则给予3年暂不受理文件的“顶格罚”。
对此,深交所有关人士表示,有所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本次违规行为发生时交易所的审核规则规定的“顶格罚”是3年暂不受理。不过从协同监管和实际效果看,由于江苏证监局对相关签字会计师实施5年市场禁入,该签字会计师在行政处罚市场禁入期内,仍不能在交易所市场上执业,实际上也达到了5年不受理其出具文件的效果。
值得注意的是,4月30日深交所修改后发布实施的新的审核规则,已将暂不受理这一“资格罚”的时间上限,由3年调升为5年,进一步确立了压实中介机构责任的鲜明导向。同时,记者注意到,对1名已过行政处罚时效的2017年审计报告签字会计师,深交所根据相关规则从严惩戒,给予其1年暂不受理文件并处公开谴责的处罚。
“一处受罚,处处受限”
值得关注的是,本次纪律处分是注册制下深交所首次对保荐机构、会计师事务所实施暂不受理文件的“资格罚”,这将影响两家保荐机构在审项目和执业服务。
同时,“一处受罚,处处受限”,处罚互认的监管要求得到有效落地。据悉,本次处分结果将在上交所、北交所实施监管互认,深交所作出的纪律处分实际影响面覆盖全市场,华西证券、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服务的在审IPO和再融资等项目都将受影响。
财务造假案件中,中介机构难辞其咎。业内人士认为,金通灵造假案中,对中介机构的处分决定书印证了这一点,金通灵连续6年财务造假,性质恶劣,相关中介机构责任难逃,履职存在严重缺位,压实中介机构“看门人”的责任迫在眉睫。
上述业内人士表示,深交所本次对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光大证券和国海证券给予通报批评的处分,亦表明了监管压紧压实持续督导责任的态度,倒逼中介机构摒弃“重承揽承做、轻持续督导”的心态。
据深交所有关负责人介绍,此次对会计师事务所、保荐机构重拳打击,对履职不到位的中介机构严厉惩戒,就是向市场亮明监管态度和决心。今后,深交所对于财务造假、欺诈发行等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将坚决用好用足暂不受理、公开认定等“资格罚”,切实提高违法违规成本。
记者注意到,自中央金融工作会议召开以来,监管部门持续出手,监管力度不断增强,对资本市场财务造假进行快查快办,连续开出多份重大“罚单”。一系列举措彰显监管部门铲除财务造假、欺诈发行等资本市场“毒瘤”的决心,让监管真正“长牙带刺”,切实维护市场诚信基础,保障投资者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