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界面新闻2023-11-22
深交所11月22日向金通灵下发关注函。
2023年11月20日,公司披露公告称收到中国证监会江苏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告知书显示,2017年至2022年,公司通过伪造工程形象进度确认表、发货单等调节EPC总承包项目完工进度(履约进度),以及通过未发货提前确认收入、对销售退回不冲减收入等方式,虚增营业收入和利润总额。其中,2017年、2018年、2021年、2022年,公司虚增营业收入分别为50,142.43万元、54,973.13万元、6,893.07万元、1,530.85万元,虚增利润总额分别为14,647.88万元、14,767.16万元、7,398.71万元、4,332.73万元;2019年,公司虚减营业收入19,671.62万元,虚减利润总额3,852.77万元;2020年,公司虚减营业收入537.68万元,虚增利润总额5,730.08万元。
2017年至2022年,公司虚增或虚减利润总额分别占公司各年度披露利润总额(绝对值)的103.06%、133.10%、31.35%、101.55%、5774.38%、11.83%,导致公司相应年度年度报告涉嫌存在虚假记载。公司的上述行为涉嫌违反了相关规定,市场影响恶劣。根据《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相关规定,深交所将对公司及相关当事人启动纪律处分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