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格隆汇2021-09-28
文化长城(300089.SZ)公布,根据中国证监会广东监管局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21】12 号的相关内容,公司累计向原实际控制人蔡廷祥等关联方提供非经营性资金约45383万元,目前公司及董事会已经敦促蔡廷祥采取有效措施解决资金占用问题。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9.4上市公司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本所对其股票交易实施其他风险警示:(五)公司向控股股东或者其关联人提供资金违反规定程序对外担)公司向控股股东或者其关联人提供资金违反规定程序对外担保且情形严重的;
9.5本规则第9.4条第五项所述“向控股股东或者其关联人提供资金或者违反规定程序对外提供担保且情形严重”,是指上市公司存在下列情形之一且无可行的解决方案或者虽提出解决方案但预计无法在一个月内解决的:
(一)上市公司向控股股东或者其关联人提供资金的余额在1000万元以上,或者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以上;
(二)上市公司违反规定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余额(担保对象为上市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的除外)在1000万元以上,或者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以上。公司无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其向第一大股东或者其关联人提供资金,按照本章规定执行。
蔡廷祥、吴淡珠、孙光亮构成一致行动人关系,如若上述资金未在2021年10月2日前归还,公司股票交易将被交易所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由于2021年10月2日是非交易日,公司将顺延至下一交易日暨2021年10月8日披露《关于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暨公司股票停牌的提示性公告》(10月8日交易时段可正常交易),公司于下一交易日(2021年10月11日)起停牌一天,自复牌之日(2021年10月12日)起,交易所将对公司股票交易实施其他风险警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