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杭州网2021-07-09
每日商报讯 7月5日晚,广东文化长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300089 证券简称:文化长城)发布《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广东监管局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的公告》。长期代理投资者索赔的浙江裕丰律师事务所厉健律师表示,一旦广东监管局作出正式处罚,受损投资者可以依法起诉文化长城索赔。
公告显示,广东监管局查明:一、文化长城2017年年度报告、2018年半年度报告未按规定披露对外担保,存在重大遗漏。二、文化长城2016年年度报告、2017年年度报告、2018年年度报告未按规定披露控股股东等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的关联交易情况,存在重大遗漏。三、文化长城2018年年度报告虚增营业收入及利润,存在虚假记载。四、文化长城 2018年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未如实披露对北京翡翠教育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失去控制权情况,存在虚假记载。五、文化长城2019年7月22日对深交所的回复公告存在虚假记载。六、文化长城未及时披露子公司股权转让重大变化情况。广东监管局拟决定:对文化长城给予警告,并处以60万元罚款;对相关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并各处以罚款。
根据虚假陈述司法解释规定,上市公司等因信息披露违法被证监会作出处罚的,权益受损的投资者可以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民事赔偿诉讼,索赔范围包括:投资差额损失、佣金、印花税和利息损失等。
“目前,我们正在审核投资者索赔资料,分批办理委托手续。”厉律师称,根据司法解释,暂定:在2017年4日11日至2019年11月4日(含当日)期间买入文化长城股票,并在2019年11月5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该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可以索赔。索赔条件以法院认定为准。律师费在投资者获赔后支付。投资者索赔应提供股票对账单原件(2017年4月1日至2019年12月底)、证券开户信息查询单、详细联系方式等。投资者可以拨打维权热线13806513406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