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公司公告2026-06-05
海新能科公告,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五项议案:修订《公司章程》第五十一条,增加“公司不得为非海淀区区属国有企业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修订《高级管理人员任期制契约化管理及薪酬绩效考核制度》;同意为控股子公司山东三聚生物能源有限公司向中信银行申请不超过1.5亿元授信敞口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并收取不超过75万元担保费;决定于2026年06月23日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上述部分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