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证券日报2021-11-23
11月23日,*ST金刚发布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其关注函的部分回复公告。
据悉,2021年10月21日,深交所向*ST金刚发出关注函,针对“2021年10月20日,你公司披露公告称,因股权质押纠纷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8月24日作出裁定,将河南华晶超硬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南华晶’)持有的9440万股公司股份交付给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西证券”),上述股份已于10月18日完成过户。截至目前,郭留希及其一致行动人河南华晶合计持有公司19.58%的股份。”这一情况,深交所提出了5个要求,包括“说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是否发生变化,具体的认定依据及其合理性,公司控制权是否稳定”等。
对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是否发生变化这一问题,*ST金刚在上述回复公告中称,经此次权益变动后,公司无单一股东持有公司50%以上的股份,亦无单一股东可以实际支配公司股份表决权超过30%,亦不存在依其可实际支配的上市公司股份表决权足以对公司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要影响的股东,不存在依其可实际支配的上市公司股份表决权足够决定公司董事会半数以上成员选任的投资者,公司处于无控股股东、无实际控制人状态。
好韵多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王奎星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上市公司无控股东很正常,但通常不会没有实际控制人。实际控制人的缺失,可能会使*ST金刚遭到恶意收购而使股权不稳定,股东意见分歧也会影响*ST金刚的经营、决策效率延缓等,会构成无实际控制人风险。”
但西藏锦绣商品交易所分析师赵辉对此表达了不同意见。赵辉表示:“目前的无控股股东、无实际控制人的状态对*ST金刚未必是坏事。从此前披露的信息看,主要由于前实控人的恶意阻扰,*ST金刚董事会改选一直无法进行,致使大股东长时间无法行使股东权利,*ST金刚由此在治理及内控方面积累了大量问题,严重影响了公司的正常运营。所以目前的无实际控制人状态可以为*ST金刚走上治理规范道路创造一个有利条件。”
“公司治理严重失范是当前*ST金刚面临的一个比较重要的问题,股东无法行使权利可能使得*ST金刚监督和决策机制失灵,不仅对公司的正常运营,而且对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也会产生直接影响。”郑州弘恒投资咨询有限公司股权投资分析师展飞对记者补充道。
其实,针对公司治理失范的问题,*ST金刚董事刘淼和王大平曾于今年10月26日发布过声明,两人在声明中称,自今年以来,农投金控与上海兴瀚资本针对*ST金刚治理多次行使股东权利,但公司实际控制人恶意阻扰,公司治理严重失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