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金融界2021-09-01
9月1日消息,自然人罗燕虹、黄进盛被出具监管函,原因是未能完成与万顺新材(300057)对赌指标。
2018 年,万顺新材与罗燕虹、黄进盛及其他 2 名交易对手方(合称“交易对手方”)共同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广东万顺金辉业节能科技有限公司(简称,万顺金辉业),根据《投资合作协议》,交易对手方承诺万顺金辉业2019年度至 2021 年度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为准)应当分别不低于 500 万元、800 万元、1,200 万元,如未完成业绩承诺,则交易对手方应将其所持万顺金辉业股权按当年未实现之净利润金额无偿转让给公司,补偿应在上一年度审计报告出具并公告后三十个工作日内兑现。
根据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万顺金辉业 2019 年度实现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净利润-283.75 万元;2020 年度实现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净利润-333.08 万元,均未达到相应年度业绩承诺水平。根据《投资合作协议》,如以认缴出资额为限,罗燕虹、黄进盛应当分别补偿 650 万元、400 万元注册资本。截至本监管函出具日,罗燕虹、黄进盛仍未完成业绩补偿,违反了此前所作出的承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