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中国经济网2022-12-21
华谊兄弟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华谊兄弟)日前发布公告称,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监管局(以下简称“浙江证监局”)《关于对华谊兄弟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人员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浙江证监局指出,在现场检查中发现华谊兄弟存在收入确认不规范、项目用印申请不规范、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档案不规范等问题。
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第三条、《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40 号)第二条、第三条的规定,公司董事长王忠军、总经理王忠磊、董事会秘书高辉、时任财务负责人丁琪对上述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
浙江证监局对华谊兄弟、王忠军、王忠磊、高辉、丁琪分别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值得注意的是,今年以来,华谊兄弟及相关高管接连收监管部门警示函。
今年6月2日,华谊兄弟发布公告称,王中军、王中磊作为华谊兄弟的实际控制人,在2009年10月30日至2021年12月20日期间,持有的公司权益比例由34.41%下降至23.74%,累计变动比例10.67%,其中因2015年8月14日公司实施非公开发行股票导致累计权益比例减少7.54%;2015年11月24日至2021年12月20日,因主动增减持、公司回购注销股份、股票期权行权等导致累计权益比例减少3.13%。在权益变动比例达到5%时,王中军、王中磊未按规定停止买卖公司股份并及时履行报告、公告义务。直至2021年12月22日,王中军、王中磊才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被浙江证监局出具警示函。
今年6月23日,华谊兄弟再收浙江证监局警示函。警示函显示,华谊兄弟于2022年1月28日披露《2021年度业绩预告》,预计2021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252.09万元至3371.39万元。2022年4月28日,华谊兄弟披露《2021年年度业绩修正公告》,修正后预计2021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亏损25000万元至24600万元,与《2021年度业绩预告》差异较大,相关信息披露不准确。
浙江证监局指出,华谊兄弟董事长王忠军、总经理王忠磊、财务负责人王笑宇、董事会秘书高辉对上述事项负有主要责任,浙江证监局决定对王中军、王中磊、王笑宇、高辉分别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公开资料显示,华谊兄弟由王中军、王中磊兄弟创立于1994年,并于2009年率先登陆创业板,被称为“中国影视娱乐第一股”。投资及运营业务板块包括以电影、电视剧、艺人经纪等业务为代表的影视娱乐板块;以电影公社、文化城、主题公园等业务为代表的品牌授权与实景娱乐板块;以游戏、新媒体、粉丝社区等业务为代表的互联网娱乐板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