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智通财经2021-12-08
12月8日,深交所向吉峰三农科技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吉峰科技,300022.SZ)发出监管函。监管函指出,吉峰科技与山南神宇签订的《协议》测算股权转让款为2860万元,占该公司2017年末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资产的14%;吉峰科技向关联自然人拆入资金金额均已达30万元以上。吉峰科技未对前述关联交易及时履行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直至2021年10月20日才补充履行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违反了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