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 ) 废气防治措施 本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为混料搅拌、挤出、真空定径、破碎、焊接、灌胶等工序产生的颗粒物、 TVOC、NMHC等。 1.有组织废气 项目有组织废气包括 挤出、真空定径 等工序产生的 TVOC、NMHC 经集气罩收集 +三级活性炭吸附+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TVOC、NMHC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4部分:塑料制品业》(GB36/1101.4-2019)中排放标准 。 2. 无组织废气 无组织排放废气包括 混料搅拌、破碎、灌胶、焊接 等工序产生的颗粒物、 TVOC、锡及其化合物以及挤出、真空定径工序未收集到的部分TVOC、NMHC ; 通过做好车间通风换气工作、提高厂区绿化率等措施减少无组织废气对环境的影响 , 混料、破碎工序产生的颗粒物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GB 31572-2015)表9中的浓度限值;焊接工序产生的锡及其化合物、颗粒物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中的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厂房外无组织挥发的有机废气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中表A.1 相关标准 。 ( 二 ) 废水处理措施 项目废水主要为 生活污水 。 生活 污 水经厂区内化粪池 处理后 ,达 宜黄县工业污水处理厂 接管标准后,经园区污水管网排入 宜黄县工业污水处理厂 深度处理达标后排入宜黄河。 ( 三 ) 噪声防治措施 项目噪声源主要来自 混料机、上料机、挤出机、切割机 等 设备 的运行噪声,其源强值在 40.12~53.73 dB(A)范围内。 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减震、隔声等措施,加强设备维护和厂内绿化工作,可有效减少生产噪声对厂界声环境的影响,厂界四周昼、夜间等效连续 A声级值均可控制在《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范围内 ; 项目周边敏感点昼、夜间等效连续 A声级值均可控制在《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范围内 。 ( 四 ) 固体废物的处理措施 本项目固体废物主要为 废包装材料( 5t/a)、废布袋及粉尘(116.584t/a)、废焊锡渣(0.005t/a)、生活垃圾(1.2t/a)、废机油(0.1t/a)、废滤渣(1t/a)和废活性炭(20.926t/a)。 废包装材料、废焊锡渣 收集后外售回收单位利用; 废布袋及粉尘交由厂家回收处理 ; 生活垃圾 收集后交由当地环卫部门清理清运。 废机油、废滤渣、废活性炭暂存于危废暂存间,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 。 本项目新建1个一般固废暂存间(15m 2 )和1个危险废物暂存间(10m 2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场所满足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要求,危险废物暂存间设计、建设、运行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 23)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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