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中证网2022-04-15
爱尔眼科有关负责人4月15日接受中国证券报记者采访时表示,证监会4月15日颁布施行《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以下简称“《指引》”)是时隔17年后全面而系统的重大修订,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作用和深远意义。学习《指引》内容,领会《指引》精神,对于高质量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进而推动上市公司群体高质量发展,十分迫切且必要。
《指引》是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导航仪
《指引》共四章三十二条,相对于同时废止的《上市公司与投资者关系工作指引》(证监公司字〔2005〕52号),《指引》具有三个显著特点。
具体来看,《指引》发布时机恰逢其时,有利于上市公司适应新形势新要求。17年来,中国资本市场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上市公司数量、上市公司市值规模、多层次资本市场建设、投资者数量与构成、投资理念和投资方法均与17年前不可同日而语。因此,及时对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进行修订完善,可以避免穿新鞋走老路、以老观念对待新问题。
《指引》修订内容与时俱进,有利于上市公司实现新时代的新发展。近年来,公司法、证券法均进行了重大修订,《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关于全面推进证券期货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设的意见》先后发布,在此基础上,《指引》对于规范公司治理、督促董监高勤勉履职,提升信息披露质量和透明度,推动上市公司做优做强,全面依法保护投资者权益具有不可或缺的作用。因此,《指引》是引领中国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迈上新台阶的2.0版指南。
《指引》适用力度大幅加码,从自愿性转变为强制性,有利于推动上市公司认真落实、扎实推进、早见实效。《指引》由原先的“鼓励公司按照本指引的精神和要求,积极、主动地开展投资者关系工作”上升为“上市公司应当按照本指引的精神和要求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明显强化了上市公司“关键少数”的主体责任,进一步明确了禁止情形和监督管理要求。
“总之,《指引》的系统修订、及时出台,有利于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实现高标准服务、高质量发展,是构建积极投资者文化的重大举措,是推动中国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重大进步。”上述负责人说。
强化投资者关系是上市公司的理性自觉
爱尔眼科有关负责人认为,从《指引》的精神看,投资者关系管理不是外在的压力强迫,而是上市公司的理性自觉。
“近年来,随着证券法的修订和注册制的推进,中国资本市场面临大变局,突出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投资观念进入审美时代,长期主义成为主导;二是上市公司不再奇货可居,价值投资渐成主流;三是资本市场转为买方市场,投资者地位不断提高。”爱尔眼科有关负责人说。
上述有关负责人进一步表示,从众多行业龙头的历史实践看,良好的投资者关系是上市公司一项独特竞争优势,有利于争取到更多投资者的长期信任,从而助推公司战略目标的实现。
创新是提升投资者关系永远的灵魂
在爱尔眼科有关负责人看来,《指引》的一大亮点是在强化合规的同时突出创新,结合互联网的新优势、新工具,进一步丰富了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内容及方式,并对近年来体现出良好效果的创新实践予以固化和推广,引导上市公司把“日常”做成“不平常”。
“高质量的投资者关系,通过各种措施保障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汇聚更大合力,传递向上、向善、向美的文化风尚。当前,很多上市公司同时利用传统渠道和新兴媒体扩展互动通道。相对而言,高质量的沟通内容尚待加强,主要包括全面性、准确性和时效性。”上述负责人说。
具体来看,“全面性”是指交流内容不应局限于定期报告的内容,而要把公司在业务、服务、技术、人力等方面的主要动态情况展示给投资人。“准确性”是指交流内容不能大而化之,更不能蹭热点、炒股价,必须守紧红线、不闯黄灯。但这不等于画地为牢,而是以投资者为中心创新求变。“及时性”是指果断反应,迅速出手。资本市场常有突如其来的剧烈波动,上市公司要及时回应关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