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中国经济网2022-08-01
今日,新宁物流(300013.SZ)股价上涨,截至收盘股价报5.28元,涨幅2.13%。
昨日晚间,新宁物流发布2022年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为41876.92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金额将全部用于偿还有息负债和补充流动资金。
通过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大河控股将成为公司控股股东,占本次权益变动后普通股总股本的20%。大河控股作为有底蕴的产业投资和运营方,成为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后,将在保持物流仓储业务的专业性、维持核心团队稳定的同时,推动上市公司长期可持续发展。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
本次发行采取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方式,在取得深交所审核通过并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文件后,由公司在规定的有效期内选择适当时机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本次发行对象为大河控股,系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特定对象。发行对象全部以现金方式一次性认购本次发行的股票。本次发行的特定对象为大河控股,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本次发行完成后,大河控股成为新宁物流的控股股东,大河控股与公司构成关联关系,大河控股认购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构成与公司的关联交易。
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日。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为3.75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80%。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数量为11167.18万股,未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发行对象大河控股以现金认购,已与公司签订了《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以3.75元/股的价格,认购11167.18万股。
发行对象承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完成后,本次发行对象认购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得上市交易。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后,为兼顾新老股东的利益,由公司新老股东按照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后的持股比例共享本次发行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将在深交所上市交易。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决议的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
截至本预案公告日,公司持股5%以上主要股东为曾卓、河南中原金控有限公司、宿迁京东振越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公司无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发行完成后,大河控股将直接持有上市公司11167.18万股普通股,占本次权益变动后普通股总股本的20%,大河控股将成为公司的控股股东,河南省财政厅将成为公司实际控制人。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尚须履行以下程序后方可实施:
1、公司股东大会批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相关事项;
2、大河控股认购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经其内部权力机构批准及有关国资管理部门批准;
3、大河控股认购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通过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如需);
4、获得深交所审核通过、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批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