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山东财经头条2021-11-03
11月1日晚间,特锐德(300001.SZ)收到深交所创业板下发的关注函,要求其说明子公司特来电股权激励计划中业绩考核指标调整的合理性等相关问题。此前,10月28日晚间,特锐德发布公告称,因下调充电量预期,为充分调动发挥激励对象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确保公司未来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公司拟调整特来电自2019年初开始实施的股票激励计划中部分业绩考核指标。
公告显示,公司将2020年度从五年考核期中剔除,并顺延至2024年(即考核期为2019年、2021年、2022年、2023年、2024年);同时,累计充电量由547.5亿度调整为304.5亿度。调整前,公司业绩考核条件基于2019年~2023年充电量分别达到22.5亿度、45亿度、90亿度、150亿度、240亿度预测,调整后,业绩考核条件变为:2019年、2021年、2022年、2023年、2024年充电量分别达到22.5亿度、42亿度、60亿度、80亿度、100亿度进行预测。
关注函显示,要求特锐德结合2019年、2020年和今年前三季度国内新能源汽车销售量和保有量、充电桩保有量、新能源汽车充电总量等市场数据,及2019年计划制定时市场预期,量化分析市场实际发展水平与预期水平的差异情况,并结合调整幅度,进一步说明对相关考核指标调整的合理性,以及相比五年考核期,现在就进行考核指标调整的原因及合理性。
同时,关注函要求结合市场数据分析说明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实施后特来电充电桩业务市场竞争力等的发展变化情况,是否起到了“完善公司的激励制度,提高公司竞争力”的实际效果,是否符合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充分调动公司经营管理层及核心员工的积极性”的实施目的。
记者注意到,作为国内市占率第一、充电量第一的“充电桩一哥”,特锐德充电业务在今年上半年实现明显增长。2021年半年报显示,上半年公司充电量超过18.6亿度,较去年同期增长83%,占到调整后业绩的44.29%。
对于考核业绩指标,关注函还要求结合2021年前三季度特来电已实现的充电量,以及调整后预期数据,说明本次变更是否为使用既定或基本明确的历史业绩作为特来电2021年考核指标,相关指标设置是否客观公正、清晰透明,是否存在刻意降低业绩考核指标向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高管等人员输送利益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