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金融界2025-03-19
中国广核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中国广核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479 号)。批复主要内容包括同意公司的注册申请,要求公司发行应严格按照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申报文件和发行方案实施,本批复自同意注册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自同意注册之日起至本次发行结束前,公司如发生重大事项应及时报告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董事会将根据相关要求及授权,在规定期限内办理相关事宜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