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快消品网2021-11-24
11月22日,成都彩虹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003023.SZ)发布提起诉讼的公告,称苏宁易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苏宁采购中心拖欠其货款3671.02万元,因此将与苏宁采购中心及苏宁易购(002024.SZ)的票据纠纷案向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快消品》从该公告中获悉,彩虹集团与被告苏宁采购中心以其苏宁易购天猫及加盟店、苏宁对公、苏宁自营(常规门店、直营店、电器超市)等渠道开展线上和线下业务合作,销售其生产的生活电器产品,双方订立了业务合作合同,合同约定货款结算周期为1个月,货款支付方式为三个月电子银行承兑汇票。后在合同履行过程中,苏宁采购中心违反合同约定,出现逾期支付货款的情形。在不得已的情况下,彩虹集团接受了商业承兑汇票支付方式。2021年3月19日至2021年4月13日期间,出票人苏宁采购中心以彩虹集团为收款人,开具了电子商业承兑汇票4张,合计金额为36710239.47元,4张汇票均经苏宁采购中心承兑,到期无条件付款。上述汇票现已到期,彩虹集团通过在电子汇票系统提示付款、发函通知、派员催收等多种方式要求苏宁采购中心付款,但苏宁采购中心始终拒绝支付。
彩虹集团认为,苏宁采购中心作为到期无条件支付的电子商业承兑汇票的出票人和承兑人,应该按照票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无条件向公司付款。苏宁采购中心为苏宁易购设立的分公司不具备法人资格,苏宁易购应当与其共同承担给付责任。因此,彩虹集团请求判令二被告支付票据款项3671.02万元及利息。
《快消品》获悉,彩虹集团主营家用柔性电热取暖器具和家庭卫生杀虫产品,如电热毯、电热蚊香液、杀虫剂、家庭清洁剂、防霉防蛀产品等。
而在11月22日,苏宁易购董事长黄明端和总裁任峻也在《致苏宁易购全体员工信》中表示,近半年来,集团遭遇到前所未有的困难,但号召全员“不回避问题,也不轻信谣言”,把全部精力投入客户服务和销售提升,按既定的方向扎实前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