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新浪财经2021-09-27
联想集团发布公告,于2021年9月24日,本公司全资附属公司联泓集团、本公司关连附属公司联泓新科与目标公司订立股权转让协议。根据股权转让协议,联泓集团同意向联泓新科出售目标公司8.14%股权,对价为现金人民币2,849万元。
股权转让完成后,本公司全资附属公司联泓集团直接持有目标公司的股权比例由 29.06%降至20.92%,另通过联泓新科间接持有51.00%目标公司的股权。股权转让完成后,目标公司财务业绩、资产、负债及现金流量合并入账至联泓新科的合并财务报表中。

尽管股权转让协议项下之交易视作出售目标公司(本公司附属公司)控制权予联泓新科(本公司关连附属公司),未有导致本公司对目标公司的控制权变动,其仍继续为本公司之间接附属公司。本公司之主要股东国科控股持有联泓新科约25.27%股权,因此联泓新科为本公司之关连附属公司,为本公司的关连人士。
根据上市规则第14A章,股权转让协议项下进行的交易构成本公司之关连交易,虽然股权转让协议项下进行的交易适用之百分比率(定义见上市规则第14.07条)符合上市规则第14A章所规定的最低豁免水平,但经累计计算股权转让协议项下进行的交易及增资协议项下进行的交易(详见2021年6月1日本公司公告)适用之百分比率超过0.1%但低于5%,因此订立股权转让协议须遵守上市规则第14A章下的申报及公告规定,但获豁免遵守通函(包括独立财务顾问意见)及独立股东批准等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