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财汇资讯2021-12-07
立方制药公告披露,根据金寨县人民政府2021年9月1日作出的《金寨县人民政府关于征收金寨县城规划区新江路拓宽改造项目(二期)规划红线范围内金寨立方制药有限公司国有土地上房屋的决定》(金政[2021]32号),合肥立方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金寨立方制药有限公司在房屋征收范围内。经友好协商,金寨县安居服务中心与金寨立方对征收补偿事宜达成一致意见,征收补偿费用合计为人民币29,331,700元。2021年12月6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拟签署房屋征收补偿协议的议案》,同意金寨立方与金寨县安居服务中心签署《房屋征收补偿协议》,并授权公司董事、副总经理,金寨立方法定代表人王清女士或相关人员具体负责后续征收补偿相关手续的办理及文件签署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