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扬子晚报网2024-03-01
视觉中国
豪美新材(002988.SZ)因“蹭华为宝马概念”被监管警示,成为A股市场乱象的又一“反面教材”。2024年1月11日下午收盘后,豪美新材因信息披露违规行为收到了广东证监局的警示函。江苏传兴律师事务所证券维权团队的丁冬霞律师提醒,在2023年11月6日至2023年11月14日期间买入豪美新材股票的投资者可争取索赔,目前她已接到多位股民的维权申请。
2023年11月3日晚间,豪美新材在《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中披露“汽车轻量化业务方面,公司作为华南地区规模最大的汽车轻量化材料供应商,公司已取得共280个车型定点项目,客户覆盖了宝马、奔驰、本田、丰田等合资车型,广汽埃安、比亚迪、华为问界、长安等国产品牌”,并在“公司为华为问界的供应商,目前订单情况如何?”的问题下回答称“订单情况主要看该款汽车销量。公司已经取得问界系列车型定点,主要提供电池托盘产品,但前期量一直较小,问界M7量产后为公司带了一定的订单增量。”
随后,在2023年11月6日至14日期间,股价迎来了6连涨,在此期间,豪美新材发布过两次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但均称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公告截图
直到2023年11月14日晚,深交所发出关注函,要求豪美新材核实说明相关事项后,豪美新材才在2023年11月16日披露称“上述表述不够严谨,公司不直接向宝马、奔驰、本田、丰田、广汽埃安、比亚迪、华为问界、长安等整车厂销售相关产品,上述整车厂不是公司直接客户;公司对应的直接客户为凌云股份、卡斯马、长盈精密等汽车零部件企业。”“公司在该供应链中的定位是整车厂的二级供应商或三级供应商。”豪美新材称之前的表述“不严谨”。
随后豪美新材股价开始暴跌,自2023年11月15日起至12月1日在短短13个交易日内,豪美新材的股价下跌33.41%,这样的下跌幅度与豪美新材之前在《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中的“蹭宝马华为”行为被揭露有着密切的联系。轻信豪美新材的投资者可能也遭受了严重损失。
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就此采访了江苏传兴律师事务所证券维权团队的丁冬霞律师。丁冬霞认为,根据《证券法》的规定,上市公司发布的信息不准确误导了投资者买入其股票,投资者因此遭受的损失可以要求上市公司赔偿。她提醒,在2023年11月6日至2023年11月14日期间买入豪美新材股票、且截至2023年11月14日收盘时仍持股的投资者,有权要求上市公司及相关责任人赔偿部分损失。在此期间买入豪美新材的投资者如不清楚自己是否可以索赔,可联系丁冬霞律师13072529702先进行免费咨询。
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了解到,近日丁冬霞律师已收到数位股民针对豪美新材的维权申请,丁冬霞律师对每位都进行了耐心细致的咨询服务,同时对其中符合索赔条件的投资者进行了下一步准备工作的详细指导。
丁冬霞律师提醒股民,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是中小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的重要信息来源,应当真实、准确、完整,不得带有误导性,这是其信息披露的基本义务,如有违反必将受到相应的惩罚。如果股民自己不起诉,上市公司绝大多数情况下是不会主动赔偿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