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格隆汇2021-11-22
豪美新材(002988.SZ)公布,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21年4月8日出具的《关于核准广东豪美新材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182号),公司本次发行的有效期为自核准发行之日起12个月内。
为确保公司本次发行相关事宜的顺利推进,公司于2021年11月22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相关授权有效期的议案》,拟将本次发行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授权有效期延长12个月,即延长至2022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