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银信界2023-06-02
5月31日,青农商行(002958.SZ)披露了《2022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材料》,其中包括董事会、监事会对高级管理层及其成员2022年度履职评价报告。
会议材料显示,该行董事会、监事会对原行长刘宗波的履职评价均为“不称职”;对贾承刚、丁明来、王建华三名副行长的履职评价为“基本称职”。此外,时任风险总监姜伟亦被评定为“不称职”。
青农商行并未在会议材料中明确指出刘宗波等人“不称职”“基本称职”的原因。
根据上述材料中青农商行的《董事、监事履职费用方案》显示,年度履职评价结果为“基本称职”的,应至少扣减剩余基本津贴的1/3,并向董事、监事本人提出限期改进要求。年度履职评价结果为“不称职”的,应扣减全部基本津贴,并按规定向股东大会提出更换董事、监事。
根据《银行保险机构董事监事履职评价办法(试行)》,银行保险机构应当依据履职评价情况将董事监事年度履职表现划分为“称职”“基本称职”和“不称职”三个级别。
董事监事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当年应当评为“不称职”:(一)泄露秘密,损害银行保险机构合法权益的;(二)在履职过程中接受不正当利益,或者利用董事监事地位谋取私利的;(三)参与或协助股东对银行保险机构进行不当干预,导致银行保险机构出现重大风险和损失的;(四)隐瞒重要事实、提供虚假材料或参与银行保险机构编造虚假材料的;(五)对银行保险机构及相关人员重大违法违规违纪问题隐匿不报的;(六)董事会、监事会决议违反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及公司章程,导致银行保险机构重大风险和严重损失,董事监事没有提出异议的;(七)对履职评价发现的严重问题拒不改正的;(八)中国银保监会认定的其他严重失职行为。
根据青农商行2022年年报,刘宗波税前薪酬总额为140.64万元,姜伟的税前薪酬总额为51.34万元。
公开信息显示,刘宗波自2012年6月起出任青农商行行长,直至2023年1月离职,离职原因为“超过关键人员任职期限的相关规定及年龄原因”。
年报显示,青农商行2022年实现营业收入99.44亿元,同比下降3.43%;净利润23.17亿元,同比下降24.41%。青农商行在年报中表示,2022年,公司不进行现金分红,不送股,不转增股本。截至2022年末,该行不良贷款余额52.60亿元,不良贷款率2.19%。
今年4月28日,青农商行因“公司类贷款风险分类调整不及时、向关系人发放担保贷款的条件优于其他借款人同类贷款的条件、流动资金贷款管理不审慎、贷后管理不审慎等”,被监管罚款3087.27万元。
4月29日,青农商行披露诉讼事项称,该行与“巴龙系”两家公司——巴龙国际集团有限公司(下称“巴龙集团”)和巴龙国际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下称“巴龙建设”)合计8.76亿元的借款本金及4244.3万元逾期利息、罚息、复利未收回,并向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据悉,巴龙集团与巴龙建设为一致行动人,截至一季度末,两家公司合计持股青农商行7.16%。
5月30日,青农商行再度披露诉讼事项称,经法院两次查询,由于巴龙建设、巴龙国际名下已无财产可供执行,青农商行终结了对贷款的强制执行,涉及本息合计接近9.2亿元。青农商行在公告中称,如发现对方有可供执行财产时,可再次申请执行。
更为尴尬的是,股东欠青农商行的9亿贷款还未偿还,巴龙建设、巴龙国际持有青农商行市值超过2亿元的股份还被摆上了拍卖架,用于偿还其他债权人的债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