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读创2023-12-25
鸿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鸿合科技”或“公司”)12月25日发布公告称。公司于当日与多家机构投资者进行了电话会议。在会议中,鸿合科技透露,近日公司收到深圳证监局监管谈话措施决定,称公司在三会运作及会议记录管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政府补助等相关财务核算、自愿性信息披露管理等方面存在不规范的情形。公司高度重视上述问题,严格遵守深圳证监局的现场检查要求和公司治理相关法律法规,将组织相关人员深入学习,切实提高公司治理水平,促进公司健康稳定发展。
▲鸿合科技公告截图
投资者询问,公司于2023年12月22日晚间披露的《关于收到深圳证监局监管谈话措施决定的公告》中提到“公司在三会运作及会议记录管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政府补助等相关财务核算、自愿性信息披露管理等方面存在不规范的情形”,请详细说明?鸿合科技答复,2023年6月,公司将注册地址从北京迁到深圳,根据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深圳证监局于2023年8月对公司进行了现场检查,公司全面配合了深圳证监局的检查。具体问题如下:
(1)三会运作及会议记录管理:
2020年,公司部分股东大会部分高管未列席会议,同时两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记录因工作人员疏忽缺少监事在会议记录上签字。
(2)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
2020年有两次定期报告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因工作人员疏忽少登记了两位监事。
(3)政府补助等相关财务核算:
公司于2021年收到深圳市坪山区的技术改造专项资助179.07万元,具体用于公司基于光学贴合技术媒体智能教育交互设备生产线升级改造项目,项目支出主要为土建、公用工程及装修、维修、安装调试等。因相关实际发生费用难以准确区分至对应的资产和费用,故公司一次性在当期确认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并计入收款年度的其他收益科目。该事项对公司当期利润影响较小。(2020年公司的归母净利润为8,166万元,2021年公司的归母净利润为16,896万元)
公司于2022年2月和2023年3月合计收到政府补助75.68万元,直接将其计入“其他收益”科目列报,未进行冲减“财务费用-利息费用”处理。该事项对当期利润无影响。
(4)自愿性信息披露管理:
2020年3月,公司披露了与上海东涵通讯科技有限公司(Zoom)签署《合作协议策略联盟》。2020年8月,Zoom公开宣布正式停止直接向中国大陆客户出售或升级最新Zoom产品。因工作人员疏忽故未披露后续执行进展情况。
公司高度重视上述问题,严格遵守深圳证监局的现场检查要求和公司治理相关法律法规,将组织相关人员深入学习,切实提高公司治理水平,促进公司健康稳定发展。
鸿合科技透露,根据深圳证监局的监管要求,近期受到自律性监管措施的公司均要求进行披露,因此公司也按照监管部门的要求对上述自律监管措施进行了披露。
谈及公司明年业务的规划和展望,鸿合科技称,2024年,国内业务方面,在中国经济稳步发展和教育数字化的大背景下,公司对教育信息化装备业务以及新业务智慧体育项目充满信心。海外业务方面,在海外政府长期计划支持教育市场和学校需求稳定增长的背景下,公司对海外市场的业务拓展同样满怀信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