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中国证券网2023-09-05
日丰股份9月5日午间公告,公司于8月19日、9月4日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第八章“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与解除限售条件”的规定,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除限售期业绩考核为:“以2017-2019年利润总额均值为基数,2022年利润总额增长率不低于50%”。
根据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2022年年度审计报告》及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公司2022年利润总额为8406.36万元,未达成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除限售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因此,本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的共计74.9983万股限制性股票均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回购注销。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35220.2944万股减至35145.2961万股,公司注册资本也相应由35220.2944万股减至35145.2961万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