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2023-06-14
鲁银保监复〔2023〕188号
青岛银行:
你行《关于核准刘永久同志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淄博分行行长任职资格的请示》(青岛银发〔2023〕334号)收悉。根据《中国银保监会中资商业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经审查,核准刘永久青岛银行淄博分行行长任职资格。你行应在本批复文件下发之日起3个月内安排刘永久到任,并向我局及淄博银保监分局报告。未在规定期限内到任的,本批准文件自动失效。
此复。
山东银保监局
2023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