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银保监会山东监管局2022-11-04
鲁银保监复〔2022〕471号
青岛银行:
你行《青岛银行关于邓增伟任职资格的请示》(青岛银发〔2022〕462号)收悉。根据《中国银保监会中资商业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经审查,核准邓增伟青岛银行枣庄分行行长助理任职资格。你行应在本批复文件下发之日起3个月内安排邓增伟到任,并向我局及枣庄银保监分局报告。未在规定期限内到任的,本批准文件自动失效。
此复。
山东银保监局
2022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