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网北京11月1日讯宇晶股份(002943.SZ)昨晚公告称,10月31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对宇晶股份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申请进行了审核。根据会议审核结果,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申请获得通过。截至公告日,公司尚未收到中国证监会的书面核准文件。公司将在收到中国证监会予以核准的正式文件后另行公告。
2022年7月12日,宇晶股份发布《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预案显示,本次非公开发行全部采用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在中国证监会核准后选择适当时机向特定对象发行。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份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为杨佳葳,杨佳葳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子,同时,杨佳葳担任公司董事、总经理。本次发行的股票全部采用现金方式认购。
本次发行前,杨宇红持有公司35,963,900股股份,占公司股本总额的比例为35.96%,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按照发行数量上限20,000,000股计算,发行完成后,杨宇红持有公司35,963,900股股份不变,占公司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为29.97%;杨佳葳持有公司20,000,000股股份,占公司发行后总股本的16.67%。按照发行数量下限10,000,000股计算,发行完成后,杨宇红持有公司35,963,900股股份不变,占公司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为32.69%;杨佳葳持有公司10,000,000股股份,占公司发行后总股本的9.09%。同时,杨佳葳于2010年加入公司,2015年被选举为公司董事至今,并担任总经理职务,对公司的生产经营能够产生重要影响;作为公司董事长杨宇红之子,考虑家庭传承因素,杨佳葳未来将在公司经营中发挥更重要的作用。本次发行完成后,杨佳葳将与其父亲杨宇红共同控制公司,二人为公司的共同实际控制人。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为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价格为17.10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不低于10,000,000股且不超过20,000,000股,未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总额不低于17,100.00万元且不超过34,200.00万元(含发行费用),扣除发行费用后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贷款。
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所认购的股份自本次非公开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本次发行决议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议案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本次非公开发行对象为杨佳葳,杨佳葳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子,同时,杨佳葳担任公司董事、总经理,因此本次发行构成关联交易。
宇晶股份表示,随着公司经营规模的扩张,公司对于流动资金的需求也不断增加。公司通过本次发行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贷款,可以优化公司资本结构,增强公司资金实力,更好地满足公司业务发展所带来的资金需求,为公司未来经营发展提供资金支持,从而巩固公司的市场地位,提升公司的综合竞争力,为公司的健康、稳定发展夯实基础。
宇晶股份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为方正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保荐代表人为戴水峰、王军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