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格隆汇2021-11-22
新农股份(002942.SZ)公布,公司于2021年11月2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将分公司资产、负债及人员划转至全资子公司并对全资子公司增资暨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分公司浙江新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台州新农精细化工厂(“台州新农”)精细化工中间体业务相关的资产及负债以2021年10月31日为基准日划转至全资子公司台州新农科技有限公司(“新农科技”),并对新农科技进行增资;同时将募投项目“加氢车间技改项目”的实施主体由台州新农变更为新农科技。
截至2021年10月31日,分公司台州新农的资产、负债情况(未经审计)如下:
上述划转的资产中包含房产及土地(具体以公司与新农科技签署的《资产划转及增资协议》附件的资产清单为准)。截至目前,划转资产权属清晰,不存在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不存在查封、冻结等妨碍权属转移的情况。
同时,公司拟以上述划转资产在基准日(2021年10月31日)的账面净值1.07亿元(未经审计)对全资子公司新农科技进行增资,其中9900.00万元认缴新农科技新增注册资本,其余841.67万元计入新农科技的资本公积,划转基准日至实际划转日期间可能发生资产、负债变动,公司将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最终划转的资产、负债以划转实施结果为准。
本次增资完成后,新农科技的注册资本为1亿元,仍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此外,公司拟变更募投项目实施主体。本次拟变更实施主体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为“加氢车间技改项目”,项目的募集资金投资总额为6000万元。为保障公司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公司拟将募投项目“加氢车间技改项目”的实施主体由分公司台州新农变更为全资子公司新农科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