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金融界2024-10-31
10月31日新疆交建公告称,公司于2024年10月31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签订解除协议的议案》。2020年3月13日召开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察县土地承包经营权进行转包的议案》。公司将位于察县西面省道313线与国道219线交叉路口东南边的国有农业用林地(面积:16593.08亩)承包经营权进行对外转包,转包经营期限50年,自2020年5月1日至2069年12月31日。由于新疆景橡生态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已无法履行租金支付义务,为避免景橡公司应付租赁款进一步增加,需解除公司与景橡公司双方的合同义务。经双方沟通协商,一致同意拟签订解除协议。主要条款包括: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解除双方于2020年5月22日签订的《国有农用地转包经营协议》和后续签订的《〈国有农用地转包经营协议〉合同补充协议》,本协议签订之日为上述协议解除之日。协议解除后,乙方应于本协议签订后十日内,做好移交准备工作并通知甲方按现状接收返还移交协议范围内的全部土地、地上附着物及附属设施。甲方应在收到乙方通知后十日内完成接收工作,甲方逾期未接收的视为乙方已完成移交工作。本协议签订并不免除任何一方在原协议以及补充协议履行过程中应承担的义务和违约责任,乙方欠付的土地承包费仍需按原合同约定支付,承包费计算至乙方将土地移交至甲方次日止,同时不免除乙方在原合同的违约责任。自相关协议生效以来,公司各项业务经营正常。本次签订解除协议是双方友好协商的结果,该事项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本次签订解除协议对公司本期利润影响尚待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