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中国财经2022-03-21
日前,新疆交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002941.SZ)发布了其受到行政处罚的公告,因在阿勒泰市越界开采戈壁料,超越批复范围开采砂石料,被当地自然资源局责令停止非法开采行为,没收违法所得97万余元,并处罚款29万余元。共计126万余元。
据了解,新疆交建在阿勒泰市汗德尕特乡达布勒哈特村区域越界开采戈壁料,超越批复范围开采砂石料,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第三条和《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
阿勒泰市自然资源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第四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实施细则》第四十二条第二款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印发《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转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的通知》第六十八条的规定,责令新疆交建停止非法开采行为;没收违法所得戈壁料194,113.73立方米*5元/立方米=970,568.65元;处以违法所得30%以下的罚款:291,170.595元。共计1,261,739.245元的行政处罚。
新疆交建表示,事件发生后,公司成立专项整顿小组,对G216线北屯至富蕴公路工程PPP项目第一合同段项目部现场施工等情况进行了专项整顿并缴纳罚款。同时对项目负责人进行通报,以提高相关人员的合法合规意识。加强法规宣传教育力度,防止类似事项再次发生。同时,本次行政处罚未触及相关规定的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也不会对已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及公司当期业绩造成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持续经营。
资料显示,新疆交建主营业务为公路、桥梁、隧道、市政工程等基础设施的施工、勘察设计与试验检测,以及路桥工程施工主材料的贸易业务。
此前,3月17日,自然资源部举行新闻发布会,并公开通报了20起矿产违法案件,包括无证采矿、越界采矿等。自然资源部执法局局长崔瑛与会上表示矿产资源的重要性及越界采矿的破坏性。
崔瑛指出,矿产资源是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物质和能源基础,是国家的宝贵财富,关系到国家资源安全、生态文明建设和社会和谐稳定。一段时间以来,无证采矿、越界采矿等老问题屡禁不止,以环境治理、矿山修复、土地整理、工程施工等名义违法采矿牟利等新问题时有发生,不仅扰乱了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秩序,也对生态环境造成了严重破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