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银保监会河南监管局2021-08-02
豫银保监复〔2021〕367号
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你行《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发行2021年创新创业金融债券的请示》(郑银文〔2021〕140号)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中国银保监会中资商业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中国银保监会令2018年第5号)等有关规定,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行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金额不超过人民币50亿元的创新创业金融债券。
二、你行金融债券的发行和管理应严格遵守《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金融债券发行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
三、你行应于金融债券发行完毕后一个月内将有关发行情况向我局书面报告。
此复。
2021年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