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智通财经2024-08-05
锋龙股份(002931.SZ)公告,本次股份转让的《股份转让协议》签署日至今已超过180日,本次资产置入的相关议案未能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根据《股份转让协议》的约定,《股份转让协议》可以被选择终止并解除。公司于2024年8月5日收到浙江顶度云享旅游有限公司出具的《通知函》,《通知函》明确其将不再履行《股份转让协议》,各方因本次交易而签署的全部交易文件终止并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