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民航资源网2023-02-06
民航资源网2023年2月6日消息: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贵州监管局网站1月18日消息,在现场检查中发现华夏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年存在信息披露不及时,政府补助、营业收入、费用跨期确认等核算不规范问题。
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第三条第一款和第四条的规定。公司时任董事长胡晓军、总经理吴龙江、财务总监张静波、董事会秘书俸杰对公司上述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第五十二条规定,我局决定对你们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请你公司及相关人员认真吸取教训,加强法律法规学习,增强合法合规意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切实提高规范运作水平,保证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你们应当在收到本决定书后15个工作日向我局提交整改报告。
如果对本监管措施不服,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中国证监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与诉讼期间,上述监管措施不停止执行。
1月20日,华夏航空发布公告,公告称公司收到上述《决定书》后,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高度重视,将严格按照规定向贵州证监局报送整改落实情况。同时,公司将切实加强相关人员对《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相关制度的学习;强化规范运作意识,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加强信息披露管理,切实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上述行政监管措施不会对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管理活动产生重大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