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挖贝网2022-01-27
挖贝网1月27日,佛燃能源(002911)发布公告,公司于2022年1月27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签署管道天然气电子交易合同的议案》,会议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佛山市华源能能源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佛山华源能”)与中海石油气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广东销售分公司(以下简称“中海油广东销售公司”)、中海石油气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珠海销售分公司(以下简称“中海油珠海销售公司”)通过上海石油天然气交易中心(以下简称“交易中心”)的电子交易系统签署《管道天然气电子交易合同》(以下简称“管道气合同”)。会议同意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以佛山华源能为签署主体与中海油广东销售公司、中海油珠海销售公司签署管道气合同,并适时决策年度采购计划、支付货款等执行管道气合同的具体事宜,不再另行召开董事会。上述授权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
合同主要内容:
买方:佛山市华源能能源贸易有限公司
卖方:中海石油气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广东销售分公司、中海石油气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珠海销售分公司
生效条件:买卖双方登录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输入交易指令并达成交易即视为买卖双方签署本合同,管道气合同即行生效。本合同生效之日以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记录的买卖双方输入交易指令并达成交易的时间为准。
合同期:2022年至2026年
月合同量:4,900万方/月
合同价格:合同价格与日本一揽子进口原油JAPAN CRUDE COCKTAIL(以下简称“JCC”)价格挂钩。由与JCC价格指数挂钩部分、接收站加工费用及管输费用等中间费用组成。
结算方式:合同项下支付款项的币种为人民币,在收到结算通知书的约定期限内支付款项。
主要违约责任:一方应赔偿因违反本合同给另一方造成的损失,包括对第三方的赔偿责任、因买方违约卖方转售给第三方的价差损失等,不包括生产中断的损失、停工的损失、也不包括预期利润损失。受本合同中明确规定的限制条款约束,一方对于另一方未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义务或履行义务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情形,除可获得本合同规定的补救外,亦有权获得法律允许的任何救济。
本次管道气合同的履行对公司本年度以及未来年度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不会产生重大影响。本次管道气合同的签署对公司业务独立性不构成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存在因履行该合同而对对手方形成依赖的情形。本次管道气合同的合同价格挂钩JCC指数,有利于分散公司在自主采购中的风险。
挖贝网资料显示,佛燃能源主要从事燃气供应业务、燃气工程与设计业务、综合能源业务、储气调峰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