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公司公告2024-04-19
庄园牧场公告披露,近日,全资子公司青海圣源牧场有限公司收到青海省高级人民法院于2024年4月16日作出的(2024)青行终7号行政判决书。青海省高级人民法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七十三条、第八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的规定,作出如下判决:一、维持青海省西宁市中级人民法院(2022)青01行初66号行政判决第一项,即:“撤销被告湟源县人民政府于2022年6月8日作出的《湟源县人民政府关于青海圣源牧场有限公司关闭搬迁处置事宜的处理意见》”;二、撤销青海省西宁市中级人民法院(2022)青01行初66号行政判决第二项,即:“被告湟源县人民政府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补偿原告青海圣源牧场有限公司搬迁后的损失290. 74万元”;三、湟源县人民政府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补偿青海圣源牧场有限公司关闭搬迁损失505.49万元;四、驳回青海圣源牧场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